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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经信委下发组织实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1-19 00:00
来源:
关于组织实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鲁经信资〔2015〕490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临沂市节能办)、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各市电力公司:
为加快高效配电变压器开发和推广应用,促进配电变压器产业结构升级,推进节能减排,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5〕269号)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国网山东电力公司确定组织实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有关要求如下:
一、主要目标
到2017年底,初步完成高耗能配电变压器的升级改造,全省高效配电变压器在网运行比例达到23%;扩大高效配电变压器应用比例,累计推广高效配电变压器4000万千伏安(见表1),实现年节电6.3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21万吨,减排二氧化碳54万吨。
淘汰高耗能配电变压器,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S9(1997年前投运)及以下型号高耗能配电变压器淘汰任务(见表2)。
表2 高耗能配电变压器淘汰计划
二、工作步骤
(一)2015年底前,开展调查摸底。在用户端,各级摸清本区域内配电变压器基本情况,建立配电变压器管理台账。在生产端,对配电变压器生产企业进行普查,掌握主要产品能效标准及标识执行情况。
(二)2016年3月底前,逐级分解目标任务。根据摸底情况,对照国家和省确定的淘汰、改造和推广要求,各级和重点企业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
(三)2016年底前,完成阶段性推广、淘汰任务。全省确保完成高效配电变压器推广任务2250万千伏安,完成年度和进度高耗能配电变压器淘汰计划任务。
(四)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推广、淘汰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全面完成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加快高效配电变压器推广应用,推动配电变压器产业转型发展。
(五)2017年12月,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环节的各项标准执行情况和应用环节的淘汰、改造、推广等情况,总结各级和重点企业工作落实情况,树立标杆,推广典型经验。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措施。电力公司和工业企业开展在用配电变压器普查,对列入淘汰范围的高耗能配电变压器,制定淘汰计划并组织实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电力公司负责)。实施配电变压器能效“领跑者”制度,研究制定相关激励措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财政厅负责)。推动高耗能行业差别性电价政策,研究制定支持差异化的高效配电变压器补贴政策,加大高效配电变压器推广力度(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负责)。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推动高效配电变压器推广应用(省财政厅负责)。
(二)推动产业转型。加强源头管理,对生产、销售达不到能效限定值要求的高耗能配电变压器企业依法进行处置,引导现有变压器制造企业逐步转型生产高效配电变压器( )。针对非晶合金带材和高性能硅钢片产能低与质量稳定性差、绝缘材料性能提升、非晶合金铁心和立体卷铁心生产工艺等问题,加强关键原材料和基础生产工艺的研究,加强系统节能技术研究,提升产业持续创新能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三)开展示范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市创建国家高效配电变压器制造示范基地,建设国家高效配电变压器系统应用示范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建立规模化、规范化的回收基地,加强废旧材料再利用管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鼓励高效配电变压器生产企业成立节能服务公司或与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合作,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动高效配电变压器能效应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四)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工作部署,对配电变压器生产企业执行能效标准和标识情况进行核查,对生产达不到能效限定值和与标识不一致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通报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并向全社会公开曝光,各级财政和信贷资金不得支持该企业;对生产企业检测报告内容一致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伪造虚假报告和资质的企业以黑名单方式向全社会通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财政厅、省电力公司负责)。严格能评把控,新建高耗能项目配电变压器必须达到1级能效标准,改扩建高耗能项目应选用高效配电变压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开展重点耗电企业高耗能配电变压器淘汰情况专项检查,对工作不力、未达年度淘汰目标的企业,明确整改时限,及时督促整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电力公司负责)。
(五)强化宣传服务。鼓励建立配电变压器和配电网节能技术研究中心,支撑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与配电网综合节能技术研究、试验检测、节能效果评估、配电网节能技术评审及相关标准制定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电力公司负责)。依托相关机构,面向节能监察机构、重点用电企业开展配电变压器节能技术、政策、标准、规范培训(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合作,开展配电变压器能效对标和标准互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负责)。充分利用报纸、网络、期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宣传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工作,提高企业节能意识和节能内生动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2015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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