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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技厅发布报送2015年度创新券兑现清单及供给方共享绩效汇总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15 00:00
来源:
各市科技局、省级以上高新区:
现将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6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6】1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合本地实际,举办特色鲜明的科技活动周活动。要有效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立足实际,针对公众需求,突出创新、惠民、实效,举办内容丰富、参与性强的科技活动周活动,促进公众理解科学、支持创新、参与创业。
二、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科技活动周氛围。要组织动员新闻媒体深入基层,挖掘典型,深度报道,及时全面地组织宣传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重视发挥电视在科普宣传中的重要作用,用好“两微一端”新媒体新技术,扩大科技活动周的影响面和覆盖率。
三、严格落实规定,切实做好科技活动周安全组织工作。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要严格按照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各种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把科技活动周抓实办好、办出成效。
四、有关事项
1、请认真策划本地重点活动项目,配合全国和省做好相关重点活动。每个市和省级以上高新区至少要提出1个重点活动项目,并动员本地科研机构和大学积极参与开放活动,于2016年4月15日前,在全国科技活动周网上系统(网址kjhdz.actc.com.cn)填报《2016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2016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2、请根据本届科技活动周的有关要求,尽快制定本地科技活动周活动总体方案,于5月7日前将本地科技活动周总体方案报送至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3、请于5月23日前在科技活动周网上系统提交《2016年科技活动周情况统计表》、《2016年万名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军营)活动人员信息表》,并对2016年科技活动周的组织实施、主要内容、活动成效和典型案例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研究形成2016年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于6月5日前将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连同有关声像资料(其中视频时长请勿超过5分钟)报送至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4、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汤怀美
电话:0531—66777055
电子邮箱:tanghuaimei2009@163.com
附件: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6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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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34号 电话:0531-86401781 / 86952422 传真:0531-86465075
邮箱:foundry-shandong@163.com 邮编:25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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