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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第二批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18 00:00
来源:
各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有关企业:
按照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鲁经信技〔2016〕12号)要求,现组织申报2016年山东省第二批技术创新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重点支持以下四个方面:
1、支持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突出对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关键、共性和前瞻性技术的技术研发;
2、支持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突出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重点支持国家和省发布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项目;
3、支持优化区域创新布局。围绕落实“两区一圈一带”区域发展规划,退出区域产业特色,依据产业集群和产业链条,攻克核心技术,提升创新水平,增强区域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4、支持创新平台、研发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研发项目。
二、报送方式和时间
1、报送方式。省级技术创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可登录省经信委网站(http://www.sdeic.gov.cn/)“服务平台”子栏或奇效网(http://www.qixiaoly.com/),点击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表》和《企业相关信息表》。各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对所辖企业的《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内容和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通过网上报送至市经信委。
2、报送时间。2016年4月15日至4月27日。请严格按照时间进行申报,市经信委不再审核受理逾期上报的项目。
3、计划下达。市经信委对通过区县初审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后,将审核通过的项目上报省经信委。省经信委组织专家对省级技术创新项目实行网上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项目计划,并通过网站下达。市经信委将通过网站下达红头文件及计划表。
三、申报要求
1、各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和遴选,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在规定时限内上报。
2、企业对申请项目的研究开发费应单独核算归集,做到科学规范,以便享受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
3、在填写项目申报表时,请按要求附加申报材料,并以PDF格式电子文档方式上传。
4、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企业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注意事项
根据省里最新通知,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格式有所调整,不再需要填写项目协作单位,同时删除《申报表》中关于协作单位事项,请各位下载最新的申报书进行申报
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2016年修改版).doc
联系人:王 磊 王晓敏
联系电话:0531-66605768
邮箱:kjc6071@163.com
济南市经信委
2016年04月15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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