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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山东省铸造行业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8-25 00:00
来源:
未知
各会员单位:
2016 年是山东省铸造协会成立30 周年。在这30 年期间,山东铸造行业取得了骄人的成就,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铸造大省。伴随着行业快速发展的三十年,山东省铸造协会通过自身的建设和发展,其行业影响力、凝聚力和权威性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广大会员企业和铸造工作者的努力和奉献。为表彰先进事迹,弘扬奉献精神,汇集发展正能量,推进我省铸造由大变强。山东省铸造协会拟在2016 年12月 “山东省铸造厂长(经理)年会”期间,举办纪念协会成立30 周年庆典系列活动,表彰行业和协会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一)山东省铸造行业突出贡献先进单位
参评条件:
(1)铸造行业准入公告企业、设备与仪器、原辅材料生产单位、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
(2)山东省铸造协会会员或理事单位,无重大安全、逃漏税收、污染环境及违反有关法律的行为。
(3)企业在行业中有良好的形象和社会信誉,在技术、管理及节能降耗等方面有创新能力,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较强的企业竞争能力。
(二)山东省铸造行业突出贡献优秀个人
1、终身奉献奖
参评条件:入选《山东省铸造行业专家人才库》、为行业的发展奉献工作五十年及以上的铸造工作者。
2、行业奉献奖
参评条件:入选《山东省铸造行业专家人才库》、为行业的发展奉献工作三十年以上的铸造工作者。
3、行业工匠奖
参评条件:常年坚守在企业生产一线,为行业发展奉献工作三十年以上的铸造工作者,由协会会员及理事单位推荐。
4、行业巾帼英雄
参评条件:企业主要负责人;从事铸造生产、技术、质量及管理工作十年以上的女性铸造工作者,由协会会员及理事单位推荐。
5、行业工作先进个人
参评条件:积极参与行业协会工作,为行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铸造行业工作者。
二、评选原则
1、申报单位或个人自愿参评。
2、统一评审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
3、不收取任何参评和宣传费用
三、评选程序
1、参评企业或个人于2016年10月15日前,报送参评材料至山东省铸造铸协会秘书处。
2、依据评选标准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
3、评选结果将于2016年11月,在山东省铸造协会网站(www.writer-map.com)公示。
4、表彰公布: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在协会网站和会刊《山东铸造信息》、以及国内各铸造专业杂志、媒体上公布最终表彰结果。
5、颁奖仪式:颁奖仪式将于2016年12月,在山东省铸造厂长(经理)年会暨协会成立三十周年庆典活动中举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东省铸造协会 联系人: 邱红
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34号 邮编:250013
电话:0531-86401781 86952422 传真:0531-86465075
网址:www.writer-map.com邮箱:foundry-shandong@163.com
附件1:山东省铸造行业突出贡献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2:山东省铸造行业突出贡献优秀个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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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34号 电话:0531-86401781 / 86952422 传真:0531-86465075
邮箱:foundry-shandong@163.com 邮编:25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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