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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发布时间:
2013-05-28 00:00
来源:
广东省韶铸集团有限公司 刘启平
1 标准概况
受全国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委托,广东省韶铸集团有限公司和沈阳铸造研究所、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起草GB/T 11352-2009《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新标准。
原《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标准是1989 年的版本,至2008 年,使用将近20 年,这期间标准中涉及的许多技术已经更新换代,标准难以适应当今铸造行业发展的要求,修订原标准是时代发展的要求,其依据是当今铸钢行业普遍采用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的检测手段。GB/T 11352-2009《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标准包括:前言、标准正文和附录三大部分。
其中标准正文部分规定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的牌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运等通用技术条件。附录A 规定检验术语定义及文件类别;附录B 规定询价和订货;附录C 给出采用国际标准对照表。全部附录均为资料性附录。
2 新旧标准内容说明
2.1 前言
与1989 版对比,增加了前言,为资料性的概述要素。
本标准将ISO 3755: 1991 和ISO 4990:2003 两个标准合并后修改采用,和采用的两个标准相比,在主要技术内容上存在如下差异:
(1)在结构上作了较大的编辑性修改,修改了ISO 3755: 1991 的第7 章,删除了ISO 4990:2003 中表l 化学成分的允许偏差和表2 替代材料表。
(2)修改了ISO 4990: 2003 附录B 中的力学性能试块规格、取样位置和尺寸。
本标准代替GB/T 11352-1989《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本标准与原GB/T 11352 -1989相比,主要技术内容修订如下:
1)增加了化学成分光谱分析方法:
2)降低了各牌号中S、P 控制量;
3)附铸的力学性能试块与单铸试块并列供选用。
2.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的牌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运等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与1989 版相比,修改后的范围条款里的标准的对象和标准的适用领域的陈述更明确。
2.3 牌号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以下简称铸件)按GB/T 5613 的规定分为:ZG 200-400、ZG230-450、ZG 270-500、ZG 310-570、ZG 340-640 五个牌号。新版标准上的材料牌号和前一版没有变化。
2.4 技术要求
2.4.1 化学成分
各牌号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l 的规定。原条款中所有“最小”均用“≥”替代,“机械性能”修改为“力学性能”,这样更符合规范。“最小屈服强度RP0.2”修改为“最小屈服强度ReH/Rp0.2”;“延伸率A”修改为“伸长率A5”(碳钢有明显的屈服现象,ReH/Rp0.2 为宜。);收缩率指标改为必检;冲击功改为AKV、AKU选一,AKV 的验收值不变,AKU 的验收值从ZG200-400 起分别改为47J、35J、27J、24J、16J(试样缺口为2mm)。另所有力学性能值单位均统一采用国际单位。修改后本条款技术指标等同于ISO 3755:1991 的指标。
2.4.2 热处理
本条款中铸钢件的热处理按照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16923、GB/T 16924 的规定执行,将更全面、准确、具体,对生产更具指导意义。
2.4.3 热处理
本条款中铸钢件的热处理按照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16923、GB/T 16924 的规定执行,将更全面、准确、具体,对生产更具指导意义。
2.5 试验方法
化学成分分析方法中增加了光谱分析方法。修改后的条款增加了对附铸试块的要求,使本条款更符合生产实际情况,并与国际标准看齐;另将原条款中的布氏硬度移至附加要求中,原因这仅是可选的检测的指标。
2.6 批量的划分
修改后标准中的6.3.1 和6.3.3 条款更明确,更符合生产实际情况。
2.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将标准中的7.1.1 a)条款修改为“供应方标志”,更明确且符合生产实际情况;修改后的7.1.2 条款中增加“d)材料牌号、熔炼炉号、热处理状态;f)所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g)双方商定的其它内容。”将更加明确。
2.8 较大缺陷焊补
将标准条款中“重大焊补”改为“较大缺陷补焊”后,新条款更准确。考虑到碳钢件焊接性能好,为焊补而准备的坡口深度超过壁厚的20%指标放宽至40%(等同于国际标准),更符合生产实际情况。
2.9 耐压致密程度试验
原8. 8.2 条款“耐压试验的铸件,在试验前不能氧化处理,且不应施加任何保护性涂料或涂层。”改为“耐压试验的铸件,在试验前不能被氧化,且不应施加任何保护性涂料、涂层、镀层和渗透。”将更加明确。增加了“询价和订货可按附录B 选择”,使新条款更加明确。
2.10 询价和订货
新条款删除“原B.1.2 需方用模样订货时,铸件尺寸不作验收条件。”,原B.1.5“牌号”修改为“材料牌号”,作以上修改后将更加准确、明确。
3 标准的特点与应用
GB/T 11352-2009《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新标准充分吸收当前的与铸钢件生产相关的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成果,标准的水平与当前国际标准持平,而且更加切合实际、更加切实可行,因此也就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国内铸造企业应提高对贯彻新版标准重要性的认识,积极、认真和准确地执行标准,制造出符合标准质量水平的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可以预见,GB/T 11352-2009《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新标准必将推动我国铸造行业的技术水平向前发展。
(中国铸造协会质量标准工作委员会、全国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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